(回本期目錄)
(本文出處:89期,頁173-180)

【書評】

尋找一把共通刻度的倫理量尺

許瓊文


書名:Contemporary Media Ethics: A Practical Guide for Students,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編者:Mitchell Land and Bill W. Hornaday
出版日期:2006年
出 版 社:Spokane, WA: Marquette Books


《摘要》

本書運用哲學倫理理論中的功利主義及社群主義作為思考傳播倫理的量尺,並發展出「決策分析金字塔」架構,提供媒體工作者及讀者可依循的路徑,以思辨其所面臨的倫理困境。本書編者認為,透過此一具哲學基礎的分析架構,可協助檢視事件關鍵人物的重要排序,推論出可能情境,並從中找出決策,有助於縮小因個人判斷導致的誤差。

《全文》

武裝嫌犯挾持兩名幼童與警方對峙,警方全面封鎖現場,媒體在外苦苦守候,個個使出渾身解數想要拿到獨家新聞。記者輾轉得知嫌犯與人質所在地的電話號碼,他與所屬媒體面臨了兩難局面,到底要不要打這通電話?

某家媒體為調查某公家單位處理捐贈物品時是否違法亂紀、中飽私囊,竟然捐出裝有跟蹤裝置的昂貴物品,想要來個人贓俱獲的現場秀。

大選前的民調結果顯示,客戶不支持的候選人稍稍領先,負責人員要據實以告還是強調不相上下,甚至是報喜不報憂或是配合竄改?

以上案例都是本書討論的實際個案,看來十分熟悉,因為台灣也曾發生類似的案件,如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媒體自導自演與選舉民調灌票等。

以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的案件為例,先回想一下,當初電視台採訪陳進興所招致的批評與事後的檢討為何?「現場訪問陳進興,有將歹徒所作所為英雄化的嫌疑」,「各台主播與陳進興電話訪問,甚至問出『你會不會唱兩隻老虎?』、『你要不要自殺?』『你要不要留遺言?』這類可能觸怒嫌犯的問話」,「媒體只顧取得獨家新聞的『天職』,不顧人質安全,沒有『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像是一頂大帽子扣在新聞人員頭上,但是怎麼做才符合社會責任?

本書認為,追究其哲學根柢,社會責任其實只是功利主義下的產物(p. 22),往往僅能符合個人或媒體的價值觀。再者,每個人心中的量度不一,在不同原則與價值觀影響下面對倫理困境的決策迥異,這也就不難想像為什麼有的記者明明阻擾傷患就醫,卻仍聲稱是為了民眾知的權利而不得不為。這都肇因於個人的價值觀,如同一把沒有共通刻度的尺,使得從業人員不明白所持理由是否符合更高層次的倫理,也不瞭解所作所為的正當性與可能後果。

Contemporary Media Ethics的分析架構則以哲學倫理理論為共通刻度的量尺,此一作法或猶有誤差,但至少已經歷了制式的思辨過程。如副標開宗明義所示,這本書是給學生、學者與專業人士的實務指南,作者群之一的Edmund Lambeth在第一章即提倡,以反思辯護(apologetic)方式分析倫理困境個案是磨練個人道德思考(moral reasoning)的最好方法。本書除了寄望提高讀者的倫理警覺度外,也期盼讀者面臨兩難局面時能運用理論架構分析,經過深思熟慮與辯證後再行判斷。

兩位編者Mitchell LandBill W. Hornaday,前者是研究媒介倫理著作等身的學者,後者是獲獎許多、擁有十五年以上實務經驗的資深媒體工作者,這樣的組合使本書確能密切結合理論與實務。前四章為理論基礎,除編者外還邀請幾位長期從事媒介倫理研究的學者,包括 Edmund Lambeth, John C. Merrill以及Clifford Christians等人共同執筆。

在理論基礎部分,本書認為媒體工作者遇到倫理困境時常採功利取向(utilitarian approach),希望決策基礎是為最多數人追求之最大利益(the greatest good for the greatest number)。但其最大問題在於,究竟誰才能決定什麼是對整個社區最好的利益,而最好的評判標準又為何?這些問題易使倫理困境最後落入某一特定個人抉擇。

相對於個人主義濃厚的功利取向,本書認為社群取向(communitarian approach)是必須同時考量的哲學基礎,一切應以社群為最終考量,並在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權利與責任間求取平衡。

基本上,功利取向與社群取向皆屬目的論(teleological),旨在追求美好與快樂,只是後者強調對社群的義務;本書同時採用這兩個取向來分析並試圖解決媒體工作者面臨的倫理困境。

在分析方法上,本書修改作者之一Clifford G. Christian2004)先前所推薦的道德思考架構「波特盒子」(the Potter Box),並補強其缺少哲學基礎的缺點,再吸納Lambeth1992)提出的五個原則:真實、正義、自由、人性與組織重視的管理目標(stewardship),進而延伸出「決策分析金字塔」(Pyramid Model of Analysis)的分析架構,藉以應用於倫理困境的判斷。

在面臨困境進行道德思考時,波特盒子有幾項重要步驟:定義事實、認清價值、找出競爭原則、決定哪些是關鍵人物(loyalties/ stakeholders)。波特盒子原屬歸納法,本書修改為推論法,並建議在執行上述步驟時先行選擇各自依循的哲學理論基礎(即前述功利與社群取向),並將Lambeth之五原則依重要性排列,接著加入關鍵人物排序,推論出所有可能狀況後始作出最後決定。

本書前四章先介紹基礎理論來源,其後22章與後記則為採用決策分析金字塔分析的真實案例,皆由擁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士或學者執筆。有關倫理困境的實例共分四部份:平面與電子媒體新聞、恐怖主義與國際新聞報導、圖像與網際網路、廣告與公共關係。

除本文開始提到的案例外,本書還探討了記者報導愛滋病可能造成的刻板印象、記者是否需透露受害者的同性戀傾向給不知情的家屬、廣告中的性暗示、以及911時代如何報導「恐怖主義」等。另外,本書也討論了環保行動主義(environmental activism)及漫畫引起的爭議,以及產品出問題時公關人員是否據實以告等。

在實例部分,本書先描述整個案件始末(case narrative)再定義面臨的困境事實,接著依功利與社群取向提出原則與價值,繼而排列關鍵人物的重要性。在列出可能情境(scenarios)後,即經由上述推論產生解決方法或是描述當時主角所採行的決策(case resolution)。

以武裝嫌犯挾持兩名幼童與警方對峙的個案為例(p. 107),這是發生在澳洲的真實故事。此案例的第一種功利取向情境是支持採訪持槍嫌犯與人質,因為功利取向所崇尚的原則與標準更強調民眾在民主社會之知的權利。至於正義、人性等原則,功利取向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人質會因受訪而有危險,而且綁架者本就抱著一死決心,不會再因媒體採訪讓現有的情勢變得更壞。因此,關鍵人物的排序是觀眾(知的權利)優先,接下來才考慮兩位人質。

不過,也有反對採訪持槍嫌犯與人質的第二種功利取向情境,乃因決策者的結果必須接受檢驗,且須承諾公平對待每個人,而訪問人質的確可能使得他們(人質)喪命,所以這種結果不僅對人質不公,也不見容於社會輿論。

相反地,第一種支持採訪的社群取向情境則認為,媒介自主與誠實敘述事件告知社群的角色無可取代,甚至可經由報導而動員社群,尋找目擊者並搜集相關證據以關注類似案件。第二種反對採訪的社群取向情境認為,使人因此受害的正義不是正義,在人性考量下沒有最好的方法,只能視當前情況而定,但絕不容許為了知的權利與收視率而致人質受害。何況這樣的報導對社群改革提升也沒什麼幫助,因此兩位人質的生命安全最為重要。

作者也要求讀者看完每個情境時思考誰會因此獲利最多?誰又因此損失最大?在這之後,作者才告訴讀者當時媒體的作法。如上例中,面臨倫理困境的電視台(Channel 9)最後還是訪問了持槍嫌犯與人質,收視率與批評當然同樣遽升,原因分別有:此舉易將嫌犯英雄化、易成為模仿的案例、阻礙警方辦案、威脅人質安全等。但是不同於陳進興案件的安全落幕,其中一名嫌犯死亡,因此招致的批評更為猛烈。

本書較為有趣之處,在於部分案例還提供了當時決策者的看法,如上述劫持案即節錄了當時訪問嫌犯與人質的電視台記者Willessee的受訪紀錄。Willessee頗感委屈,因當時他能訪問到嫌犯還曾被警方稱讚比協調人員還行,但卻沒有任何人提到這一點,何況當時他也充分告知兩位孩童的生死訊息。他認為,任何記者遇到這種沒有任何先例可循的情形都可能做出同樣決定。

針對這個案件,澳洲媒介娛樂藝術聯盟(The Media, Entertainment & Arts Alliance, MEAA)後來也曾發出一份倫理規範要求媒體,當報導可能使人遭受生命或安全威脅時必須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尤其是牽涉孩童時更應加倍小心。

本書改良一般倫理書籍較常見的「事後論」觀點,藉著這些真實事件與理論基礎讓讀者先行思考對策,但也希望讀者將思考出的做法與主角人物當時的考量與決策相互比較,看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以兼顧事前與事後兩者。

至於本書的弱點,首先是其哲學基礎論述之功利取向與社群取向皆有未竟其功之處。如到底什麼是社群?小至鄰近住戶大至社會國家都是社群,與彼此相關之美好與快樂也不同,當有衝突時該如何解決?誰又有資格仲裁?又本書為何採用這兩種取向作為分析架構,亦未見說明。

雖然編者提到不少倫理學者論點,指出社群取向目前是取代功利取向的適當方法(pp. 23-26),能從個人主義轉為意識到社區互助精神的需求,並也認知記者不只是個人也是公民,同時強調媒體在社會改革及提升(transformation)過程的重要角色,可謂反映了「公共新聞學」的思想基礎。嚴格來說,本書隱含社群取向是較為與時俱進的方法,卻又同時運用兩個取向為解決途徑,其理由為何,為什麼解決倫理困境時可結合兩者,書中均未詳細說明。

而全書案例統一以決策分析金字塔進行討論,雖讓讀者有遊戲規則可循,但作者提出的解決方法卻未必最佳,有些案例也只是當時主角之決定;這部分似也須討論,如是否該讓未出櫃的同性戀受害者家屬知道其性傾向?本書作者之一的Koehler(第11章,p. 175)引述當初決策編輯的說法,認為雖然他們沒有明顯指出受害者的性向,但是暗示並無不當,因其可讓家屬知道事實。此一說法似乎不把社會壓力當一回事,也許適用於美國社會,卻不一定在台灣適用。

而只採功利與社群取向的二分法分析案例,也使本書忽視了其他常見或逐漸受到重視的媒介倫理取向。例如,重視人與自然關係的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以人際互動關係為考量的關懷取向(care based ethics)、猶太與基督教天人合一的傳統(the Judeo-Christian tradition)、女性主義取向(feminist ethics; Day, 2006)等。

再者,社群取向雖較重視社會的改革提升,但在功利與社群取向下尋求解決方式似乎只在避免錯誤,作法消極且改革動力不彰。對台灣競爭激烈的媒體環境而言,這些基本倫理原則似乎沒有作用。誠如John C. Merrill1996)在Existential Journalism所言(周金福譯,2003),記者對集團與商業的要求已經內化,單一個人的影響力逐漸消失,記者不過是發揮機械化功能的現象。在倫理困境的決策中,記者只能從既有選項推論出一個比較好的決定以求避禍,難以突破思維或興起改革力量。

不過,上述弱點仍瑕不掩瑜。本書提供具有理論基礎的分析架構,不似其他教條式的媒介倫理專書只要求社會責任,卻無法具體說明何謂責任及提供哲學理論的基礎,最後還是淪於個人判斷。本書透過哲學基礎的分析架構,一一檢視倫理困境中關鍵人物的重要排序,再推論出可能情境並從中找出決策,即能縮小因個人判斷所導致的誤差。媒介倫理沒有標準答案,不斷地討論與思辨才能找出盲點並作出適當的決策。在此考量下,本書確是鍛鍊道德思考的試金石。

參考文獻

周金福譯(2003)。《新聞倫理:存在主義的觀點》,台北:巨流。(原書Merrill, J. C. [1996]. Existential journalism. Ames, IA: Iow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Christians, C. G., Rotzoll, K. B., Fackler, M., McKee K. B., & Woods, R. H. (2004). Media ethics: Cases and moral reasoning (7th ed.). Boston: Allyn & Bacon.

Day, L. A., (2006). Ethics in media communications: Cases and controversies (5th ed.). Belmont, CA: Wadsworth.

Lambeth, E. (1992). Committed journalism: An ethic for the profession.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